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审议中国履行《儿童权利公约》情况的第二天,中国代表团在回答委员提出的各种具体问题时,一再引用法律条文规定和统计数字,有时还举个人的例子加以说明。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的专家向中国提出的问题,涵盖许多领域,包括6000万农民工留守儿童的权利、少数民族儿童获得教育和宗教自由的渠道、互联网是否被用于传播《儿童权利公约》的信息,以及对儿童的虐待等。
中国代表团回答的内容包括:
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在结论发言中要求中国将义务付诸履行:“关键是要履行、履行、再履行”,中国代表团团长的回答是“我们会对此努力、努力、更努力”。
下周,委员会将发布对这次审议的报告,包括结论性观察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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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
2013年审议
以上所列报告均可在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的网站找到:http://www2.ohchr.org/english/bodies/crc/crcs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