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重要異議人士沈良慶發表致全國人大公開信﹐建言依法公正解決問題﹐釋放在押政治犯﹐歡迎海外異議人士回國﹐進行全面體制改革等十二條﹔中國人權支持沈良慶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和促使國內危機平穩解決的努力﹐要求中國政府不得以此迫害沈良慶﹔中國人權同時發表四組織聯合徵集的有五十個國家三千人包括二十四名諾貝爾獎得主參加的給中國政府要求釋放王丹的簽名信。
中國人權從國內得知﹐安徽省的重要異議人士沈良慶﹐於六月一日寄給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封公開信(公開信見附件)。在公開信中﹐沈良慶列舉八九年之後﹐中國的改革尤其是政治改革﹐出現全面倒退態勢﹐各種社會危機和社會醜惡行為大量衍生﹐政府不僅不面對現實努力解決﹐反而嚴酷鎮壓期望和推動解決這些問題的異議人士。沈良慶說為了爭取通過民主法制的道路解決這些問題﹐他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言十二條﹕政府為人民道歉並追究責任者和賠償受害者﹐釋放魏京生、王丹、劉念春等一切政治犯﹐歡迎方勵之胡平嚴家其等一切流亡異議人士回國共商國事﹐全民投票制定體現社會多數人意志又保護少數人權利的新憲法﹐之前要修改與憲法精神不符的法律保障公民權利不受侵犯﹐進行全方位的改革﹐私有財產不可侵犯並防止官僚通過權力侵吞國有資產﹐允許工人建立自主工會選擇國有企業領導人和建立健全社會救濟系統以保障工人利益﹐土地私有化農產品自由公平交易不得亂收苛捐雜費以保護農民利益﹐以及和平解決台灣西藏等民族地區問題等等。
沈良慶現年三十四歲﹐原是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助理檢察員﹐安徽省法學會、安徽省行政管理學會會員。一九八四年之後﹐沈良慶參與創辦過民間刊物《調頻》﹐並為民間刊物《大學生與社會》撰稿。同時參與了許多社會問題的研討並多次發表演講﹐在省檢察院受到一定程度政治迫害﹐被視為自由化分子。八九民運中﹐沈良慶參與了合肥地區民主運動﹐以筆名發表文章。一九八九年七月至一九九二年四月﹐參與和領導安徽省自由民主運動。一九九零年六月四日創辦民間刊物《民主論壇》。一九九二年四月五日﹐合肥市公安局以反革命宣傳罪逮捕沈良慶﹐九三年九月八日取保候審。九六年十二月﹐沈良慶被以反革命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五個月﹐並剝奪政治權利一年﹐目前因遭受種種迫害而無法獲得工作。
中國人權支持沈良慶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言﹐這既是對社會對國家對民眾主動承擔責任﹐也是在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是最基本的人權。正如沈良慶在公開信中所言﹐中國社會目前存在許多危機和醜惡問題﹐不僅造成社會沒有法律意義上的公正﹐而且潛伏了導致中國混亂無序的危險﹐那將是浩大的災難。這種情況下﹐最需要民眾挺身直言﹐使整個社會意識並重視面對的問題﹐能夠採取措施避免災難。往年﹐中國有許多異議人士前赴後繼的提出類似的建言﹐期望能夠對中國政府產生有益作用﹐不幸卻大多被中國政府以反革命的罪名關入各種勞改隊﹐目前正在牢獄中苦熬漫漫歲月。今年給政府的公開信建議信大大少於往年﹐這說明中國政府對公民行使言論自由權採取了極端鎮壓手段。沈良慶這時發表公開信﹐證明人權民主意識在中國有深厚基礎﹐不是極端鎮壓就可以完全扼殺的。同時﹐中國人權要求中國政府﹐不得對沈良慶因為他的和平建言進行迫害。中國人權呼籲國際社會對沈良慶的和平建言給予聲援和關注﹐同時密切注意沈良慶的處境和人身安全。
另外﹐自九六年底王丹被判刑以來﹐中國人權和紐約科學院、美國科學發展學會、關懷科學家委員會共同發起致中國政府的簽名信活動。信中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王丹。到目前為止﹐已經有五十個國家、三千多人、大量的社會知名人士包括二十四名諾貝爾獎的得主參加了簽名。此簽名信已於日前用特快專遞的方式﹐直接寄給中國主席江澤民。中國人權呼籲國際社會繼續關注和救援王丹﹐救援正在中國監獄中遭受嚴重迫害身患嚴重疾病處境危難的魏京生、劉念春、李海和一切良心犯政治犯。
附件﹕《沈良慶致全國人大公開信秤徹底平反冤假錯案切實保障公民權力全面推進體制改革》 |
喬石委員長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六四案發生至今已然八年。八年來﹐國人以各種方式祭奠那些靖國英靈﹐祈禱真相得以大白﹐冤魂得以昭雪﹐元凶得以懲戒。八年來﹐始於七十年代末的改革開放政策﹐特別是政治體制改革﹐又出現全面倒退態勢﹐人權狀況進一步惡化。孤軍奮進的經濟體制改革﹐由於未能與政治社會體制改革同步配套﹐加之產權關係不能明晰﹐已陷入困境。政治腐敗﹐經濟蕭條﹐失業嚴重﹐普通百姓生存條件惡化﹐社會不穩定因素急劇增長。當局不能痛定思痛﹐廣開言路﹐銳意改革﹐清除腐敗﹐反而壓制不同聲音﹐鎮壓持不同政見者。長此以往﹐必將釀成惡果。為防止出現無序混亂﹐爭取在民主與法制的軌道上解決問題﹐我強烈呼籲﹕
公佈案真相﹐追究肇事者法律責任﹐撫恤死難者家屬﹐賠償受害者經濟損失﹐並向廣大愛國學生和全國人民賠禮道歉﹐爭取得到寬容和諒解。
徹底平反自一九七八年以來所製造的一切冤假錯案﹐釋放包括魏京生、王丹、劉念春等人在內的全部政治犯。
歡迎包括方勵之、胡平、嚴家其等人在內的全部因受政治迫害流亡海外的持不同政見者回國共商國事。
就現行憲法的合法性進行全民公決﹐以期制定一部既能反映多數公民意志又能保護少數公民權利的符合現代社會準則的新憲法﹐實行經濟、政治、社會體制全面改革﹐建立經濟市場化、政治多元化、文化自由化的現代社會制度。
在此之前要切實維護現行憲法的權威性﹐修改各項法律法規條例中與憲法精神相背的條款﹐切實保障公民權利不受侵犯。
反對中學為體西學為用的現代翻版﹐實行全方位改革開放。
切實保護私有財產神聖不可侵犯﹐理順產權關係﹐公開實行私有化﹐以保證私有化進程的公開性和公平性﹐防止官僚通過權力商品化侵吞國有資產。
切實保障工人利益﹐爭取能進行徹底改革理順產權關係的現階段應當做到﹕a.允許建立自主工會﹐由工會代表同私方包括國家進行整體談判﹐維護勞工權益﹔b.由自主組織的職工代表大會自主選擇國有企業領導人﹐防止由任命產生的企業領導人不關心企業和職工前途﹐貪污腐敗﹔c.建立健全社會保障和社會救濟系統﹐保障失業者和隱性失業者的權益。
切實保證農民利益﹐實行土地私有化﹐改善農民在交易中的不利地位﹐消除價格剪刀差保證農民對其所有的生產資料和產品有自由儲存權﹐政府及各級工作人員不得以行政干預手段進行超經濟掠奪﹐農民有權抗拒除國家規定的稅收外的一切苛捐雜費﹐鄉鎮各項開支由稅收中列支﹐或由上級政府調撥﹐不得向農民進行攤派。
精簡機構﹐裁汰冗員﹐厚俸養廉﹐反腐倡廉﹐限制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權力﹐實行有效的監督制約﹐防止侵犯公民權力和與民爭利。
在實現民主改革的基礎上﹐積極推進和平統一和民族區域自治運動﹐政治解決台灣西藏等民族地區問題﹐反對同室操戈。
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捍衛民族尊嚴﹐警惕日本國內右翼勢力和軍國主義抬頭﹐堅決抗擊一切危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的行為﹐不拿原則做交易﹐不搞綏靖主義。
上述建言﹐敬請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沈良慶
一九九七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