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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三位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的判決

2014年06月19日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法院對三位呼籲官員財產公示的維權人士作出判決。 劉萍魏忠平被以尋釁滋事罪、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和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六個月。 李思華被以尋釁滋事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